最後的筆跡


蕭正儀⊙作


對琳達而言,要拿起一枝筆猶如舉起千斤鼎,寫下的字,只見一堆歪七扭八的線條,就像剛會拿筆的幼兒在畫畫兒。她努力的讓自己忘記,自己曾是一個記者,一個以文字維生的人;而今,她想,還能夠拿筆畫出一些美麗的線條,就是上帝極大的恩典了。何況,她現在要作一件很重要的事:幫兒子寫講稿;那是兒子學校音樂歌唱比賽的講稿,她必須花一整天的時間,寫這份僅僅不到一百字的介紹文。


琳達的行動能力,正慢慢的散失,她知道,她即將會連拿筆都不能,只能坐輪椅,甚至只能躺在床上,還必須靠氣切維繫生命,就像一個植物人一樣;不一樣的是,她還能眨眼!當醫師告訴她,她得的是運動神經元疾病,俗稱漸凍人,這是一種讓群醫束手的罕見疾病,如果不好好照顧,也許兩三年的時間就會面臨呼吸衰竭的階段。


她無法想像,只能夠眨眼是一種什麼樣的生命?她現在能夠告訴自己的,那就是聖經上說:「當眼睛單一的時候,全身就明亮了。」只能眨眼,表示自己還能有單一的眼睛。到最後,當她離開這世界時,她會從丈夫的臉、兒子的臉,轉向完全看見上帝發光的榮臉。


雖然她真的捨不得丈夫,捨不得兒子;她三十五歲結婚,經過了三年的不孕症治療,才生下了這唯一的兒子。也只不過享受了八年的家庭生活啊!醫生就宣布她得了漸凍人疾病。她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?但她想,時間是在上帝的手中,她只能感恩,珍惜每一分每一秒,而反正人生在世,總有一天是要走的!問題是,如果驟然離去,會給家人太多的震愕悲慟;但像這樣逐漸的衰殘,也是給家人無比的重擔啊!她還能如何去愛深愛的家人呢?她不斷的在上帝面前祈求,聖經告訴她:要喜樂!但是,得這樣的病還能喜樂嗎?她想著自己的一生,其實已經幸運很多了!病到不能動、不能走,丈夫會把她抱進抱出,像新婚的時候。還有兒子會在她身邊,把小時候她講給兒子的故事,再一一的都講給她聽。這一切一切,真的很喜樂!她要作一個幽默的妻子,快樂的母親。


幫兒子寫完家庭介紹文章的那天晚上,丈夫摸著她的黑髮,她告訴丈夫:「當有一天我離去後,你還是要娶另外一個女人,來照顧你和我們的孩子!我唯一的條件是,這個女人要懂得愛上帝;我相信,只要她愛上帝,就會愛你及我們的兒子。謝謝你愛我,我也愛你。」她丈夫流著淚,淚水滴在她的髮稍,滑落頸間。


三年後,琳達離開了這個世界。她唯一的兒子彼得,拿出了當年琳達寫的家庭概況,扭曲的字體依稀可看出,她很努力的一個字一個字寫出:「我的名字叫彼得,


我家有一個招牌,那就是『愛』。我爸爸雖然只是個貨車司機,可是他很會照顧媽媽,很愛我們全家;我媽媽雖然生病,但是她很容易滿足,她只要有上帝、有爸爸、有我,就覺得全世界都屬於她。我很感謝上帝給我這樣的父母,所以我要快樂的長大,快樂的歌唱。」


對琳達來說,生命不在於長短,甚至於也不在於肉體的苦痛,乃在於深深的愛過,並且被愛──被上帝愛、被家人愛!愛與被愛,才是生命的最大寶藏,這樣,一生就足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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