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印尼法官的判決


一位印尼的法官,Marzuki,帶著難過的心情審判著一宗偷竊案。一位老奶奶被控偷竊木薯。


這位老奶奶訴說著自己的狀況,她的家境貧窮,孩子病了,孫子挨餓,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偷木薯的。


可是木薯園的經理堅持要把她控上庭,以示懲戒。


這位法官讀了控詞,吸了一口氣,看著老奶奶說:「對不起,奶奶。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,法律終究是法律,所以我要判你有罪,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(大約等於新台幣3,500元),否則必須坐牢兩年半。」


老奶奶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。


突然間,法官把法官帽摘下,從錢包裡掏出了一百萬印尼盾,放進了法官帽。


然後對著法庭裡所有的人說:「在公正的名義之下,我也要判處這裡的所有人有罪,罰款是每人五萬印尼盾(大約等於新台幣175元),因為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你們,竟然讓一個人挨餓,以致她必須偷竊食物給她孫兒吃。」


法官把帽子傳了出去,在場的每個人都付了五萬印尼盾,包括了木薯園的經理。


在退庭之前,已經獲得了三百五十萬印尼盾的罰款。


這些錢除了替老奶奶繳付罰款以外,老奶奶帶著快樂又感動的心情把剩餘的錢帶回家!


摘自學習電子報 文章-704期


報長的話


笑遊人間近來看了一部歷史劇「大秦帝國」劇中,商鞅在執法上剛正不阿,一就是一、二就是二,絕不容許任何情況干預司法,其中包涵,即使犯人是出於無奈或是正義,只要違反律法皆要治罪。


雖說有些人犯罪是出於無奈之舉,但因為人非常的會鑽漏洞,若事事考量犯人的處境而無視於犯人違法的行為,那麼將會讓某些人刻意的去利用同樣的方式來犯罪。


例如,當老奶奶偷東西被告,不但沒有事還賺到了一大筆錢回家,在一般人的眼裡會認為法官很仁慈,體諒了老奶奶的處境,但看在某些好吃懶做的有心人眼裡,這卻是一條可以用賺錢的偏門。    


笑遊人間這樣的論點並非要批判法官的縱容犯人,而是,對處境困難的人給予這樣一、二次的幫助只能治標,待這些錢花完了,將又會產生出同樣的問題出來。


而,除了產生同樣的問題外,這樣的案例也會讓有同樣遭遇的人,有樣學樣、依樣畫葫蘆,那麼世上還會有平和之時嗎?


只有政府與社會同心,將問題的核心「貧困」解決及強化輔助弱勢團體(如:補助金額,安排工作…等),才能達到治本。


愛要用對方式及用對地方,若只是一味的愚愛,不但無法造福社會,反而會帶給社會更大的災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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