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與義相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/駱嘉鵬


履行承諾是信,處事公正是義,立身處世能兼顧信與義,將使品德更臻成熟。


    信用不只是人際互動的原則,甚至會影響全球金融體系,從這次的金融風暴中可見一斑。朋友相處,理應講信用;除了信用,還能兼具正義,才是行為抉擇的最終依據。


    最近重讀《史記.刺客列傳》,我有另一種體會。勇武過人的曹沬,在魯國擔任將軍,侍奉魯莊公,多次與齊國作戰,卻連吃了三次敗仗。魯莊公因害怕而獻地求和,卻仍繼續任用有逃跑紀錄的曹沬。


    一次,齊桓公和魯莊公見面,訂立盟約。兩位君王正在盟壇立約時,曹沬卻手持匕首走向桓公,威脅他歸還魯國所有侵占的土地;桓公在危急下只好答應。隨後,曹沬丟下匕首,面不改色地回到自己的位置。桓公非常生氣,想要違背承諾,管仲低聲勸阻桓公,不要貪圖眼前小利,而在諸侯面前失信,影響天下人對桓公的支持。此事自古傳為美談,但若從別的角度來看,似乎又可另做新解。


《論語.學而篇》曰:「信近於義,言可復。」信義是一體的,答應別人的事,經過反覆思考,合乎義的話,就應立刻去做。若只是為了信守諾言,卻做了不義的事,寧可失信於他,也不能去做違背義理的事。


言出必行,是信守承諾的表現,但是「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!」若未經深思熟慮、或有違正道的承諾,即使事後毀諾,或對自己的言行加以修正,有時反倒是必要的。


管仲勸桓公歸還魯國侵地,從周朝大義的角度來看,諸侯協輔王室,互不侵犯,本是當然。如果是以諸侯利害權衡,正足以顯出行仁、假仁的王霸之別,其格調未必高雅;後人對其推崇,頂多只是退而求其次罷了。


此故事看來遙遠,其實現今社會又何嘗不存在這種價值衝突?有記者問某公眾人物,是否為自己的失言道歉,得到的回答竟是:「我一向說話算話,絕不反悔!」更有許多人為了展現自己的義氣而將錯就錯,以至不可收拾。這種講究信用的態度固然值得肯定,但若不以義來考量,結果反而因小失大,那麼這種信用的價值,不但失去意義,甚至有損人格。


不論身為公眾人物或為人師表,應該要以身示法、為自己言行負責。如果對事誤判或對人失信,只要馬上給予回應,並做出修正與道歉,相信別人對你的尊敬依然是不打折扣的!


作者為清雲科技大學老師


摘自道德月刊/2009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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