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父伸冤 – 淳于緹縈(西漢)


 


  在漢文帝的時代,有一個齊地的太倉令(管理糧食倉庫的長官),名字叫做淳于意(生於西元前二○五年),他本來住在臨淄(今山東省臨淄縣),膝下只有五個女兒,最小的名叫緹縈,從小就聰明伶俐,對父母非常孝順,深受雙親喜愛,並給予良好的教育,所以文章寫得特別好。


  淳于意對醫術非常有研究,經常利用公餘的時間,替齊地的百姓看病,不是為了要賺錢,而是以救人為主要目的,所以給他看病的人,不論富貴或貧窮,都是受到同等的照顧。尤其對於貧窮買不起藥物的人家,不但免費診察,甚至免費贈藥,深受當地人們的敬重,尊稱他為「太倉公」。


  後來他受人陷害,被判處肉刑,並帶首枷解送長安執行。緹縈一路跟隨父親到京城,為了救父親,她咬破手指頭,用鮮血寫了一封信呈給漢文帝,替父親伸冤。


   她來到皇宮大門口,跪在地上,哭著要進謁皇帝,守門的士兵沒有理她。可是她一連跪了三天三夜,哭腫了眼睛,流出了血淚,使得衛士們被她的精誠所感動,替她把血書呈給漢父帝看。


  血書的內容是:「我的名字叫緹縈,是淳于意的第五女兒。父親為齊地的太倉令,人們都說他公正廉明,樂於行善。豈知有一位告老的劉員外,利用金錢和勢力,勾結縣官,陷害父親,判了『肉刑』,這件事情實在太冤枉了。我想:人死了不能復生,受肉刑處罰後,就不能復原了。如此受刑人想要改邪歸正,重新做人就沒有機會了,何況是受冤判刑的人呢?現在我懇求陛下,赦免父親的罪刑,如果不能的話,我情願在宮中當婢女,替父親贖罪,以陛下寬厚的仁慈,應當是可以允許吧!」


  漢文帝看到這封感人的血書,受了很大的感動,立刻召見緹縈,對她說:「我曾經聽說過:從前舜帝治理天下,人民如果犯罪,只要在他的衣服上畫點顏色,讓他和一般人有所分別,使他感到羞恥心,讓他自己去悔過,結果在這種教化下,百姓個個都知道羞恥,沒有人敢犯法,這是多麼好的政治呀!可是現在國家設有肉刑的罪則,人們還是不斷地犯罪,這是由於寡人德行不好,以至教化不行所致。寡人非常慚愧,不能好好地領導,卻使有些人陷入肉刑的痛苦,這是何等地殘酷啊!而且切斷他們的肢體,使他們沒有機會重新做人,真是不合人道,寡人很同情他們,並深自懺悔,現在就把一切肉刑廢除。」


  自此以後,應該鑿頭骨的人,只把頭髮剪掉;應該抽脅骨的人,只用板子打他;應該砍去雙腳的人,只戴上一個鐵鉗,並且赦免淳于意的罪刑,恢復原來的職位。


  


 


明道理


  緹縈小小的年紀,就知道替父伸冤,尤其在當時重男輕女的時代裡,能以女兒身有勇氣挺身而出的,還真是少見。然而從孝順所引動的力道,是非常強烈的,不但能支持她跟隨父親走到京城,又有勇氣在森嚴的宮殿前,威嚴衛士的監視下,咬破手指,以血寫書,以淚洗面,跪個三天三夜,終究打動執法如山的鐵漢衛士心,替她轉呈血諫書,也因此感動了漢文帝,得以救出父親,並回復原職,真是至孝感人,至孝感天,才有如此的奇蹟。並使得全國上下的百姓,不再活在受酷刑的陰影下,使得犯罪的人,有重新改過做人的機會,真是功德無量啊!


  可見盡孝道是不分男女,也不分年紀,也不分時代的,只要心中有父母的存在,自然就會生發孝順的力量,再困難艱苦的環境,也都能想辦法迎刃而解的,這一則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教育,只要盡孝道,人格自然就偉大。


  《太上感應篇彙編》載:「孝道何盡,及時為貴。毋使親年日短,而悔吾心之未盡;毋使子力日裕,而傷吾親之不逮。」只要心中有父母親的存在,時時刻刻都有對父母親行孝道的機會。有如緹縈,能不顧自己在小小的年紀,又不顧自己是女兒身,能及時行對父親的孝道,正是此句話的實踐者,真是難能可貴,足為我們行孝的典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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